答:志愿填报时,首先应该认真了解新高考招生录取的相关办法和规定,知晓自己所在类别的志愿设置和相应投档录取规则。然后,应结合自己的选科、成绩等情况及信息进行综合考虑。基本的考虑包括:(1)成绩的高低。这是考生填报志愿的基础因素,直接决定了可选择的院校的层次和专业去向。包括总分、位次、单科成绩等。(2)专业及院校选择。原来的以院校为基本单位的录取模式下,对于部分考生,专业、院校的选择有时候是一个不能兼顾的困难选择,专业加学校可以更加精准选择。考生在进行专业和学校选择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以下三种思路去考虑:一是比较看重选择专业。如果考生有很强的专业偏好,就可以基于相同的专业类选择不同的学校,比如:考生喜欢计算机类专业,可以填报多所高校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专业。二是比较看重选择学校。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如果特别希望能到某几所学校上学,对专业要求不迫切,那就可以基于这几所学校选择尽可能多的专业,增加被这些学校录取的可能性,比如:考生选择了8所院校,每所院校平均选择了12个专业(专业类)。 三是对学校和专业均没有明显偏好。考生可以兼顾选择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志愿组合。总之,不管考生怎样填报志愿,都一定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考试成绩,使填报的96个志愿有一定的梯度,增加投档机会。(3)志愿的筛选及排序。选定专业及院校后,要根据本人意愿(如院校性质、地域、喜欢程度等)排序,正式确定志愿,平行志愿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选报志愿办法仍然应该遵循,要将喜欢的专业及院校尽量往前排,最后要填一些录取希望比较大的专业志愿,志愿的填报适当拉开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