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我省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公费生应按协议就业,由相关部门根据协议规定落实工作岗位,有编有岗,违约者需承担相应责任并缴纳违约金。委培师范生顺利毕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委托培养市安排工作,有编有岗。公费生、委培师范生相关政策若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