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照顾:
①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③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扫一扫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