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外国语学校2020级学生保送推荐实施办法
为保证学生保送推荐工作的严肃、严格,做到规范管理和阳光操作,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保送推荐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国家政策主导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3、学生自愿、学校择优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纪委书记、分管主任、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保送推荐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三、实施程序
(一)资格审查
公布学校《保送推荐基本条件》(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查。
(二)量化赋分
根据学校《保送推荐量化赋分办法》(见附件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进行量化赋分,形成综合评定成绩。
(三)赋分公示
学校对学生量化赋分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受理问题,接受监督。
(四)成绩排序
1、保送推荐成绩包括综合评定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
2、按综合评定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分别排序。
3、学生参加学校质量检测成绩计入综合评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按比例累加计入综合评定成绩,等级考科目单科参照山东省等级考赋分办法进行赋分后折算计入综合评定成绩。
4、复语课程项目学生,质量检测外语成绩按所选定主语种倾向外语成绩计算。
5、主语种选择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复语项目学生只进行综合评定成绩排序。
(五)资格入围
1、根据教育部给定的保送生推荐限额,切划并确定当年度具有保送推荐资格入围学生名单。
2、以实有人数(注册学籍)为基数,按综合评定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进行等比例切划。
3、学生如选择放弃保送生推荐资格,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同时到校签字确认。
4、入围学生放弃后的空额顺次递补(在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部之前)。
(六)资格确定
1、根据教育部规定,保送推荐资格入围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
2、保送推荐入围人选公示结束后,正式确定保送推荐资格名单。学生签字确认上报信息,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并在规定时间内等额上报有关部门。
3、通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或享有国家规定的其他政策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名单为准),不占用教育部给定名额,不受综合评定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限制,予以推荐。
(七)填报志愿
1、在保送推荐入围名单公示后,学校提供近三年高校在我校录取保送生的基本情况,供学生选择、填报志愿参考。
2、学生根据教育部保送工作要求和各高校报名要求,在学校指导下自行向有关高校提出申请,参加专项测试(如上级主管部门或高校有最新要求或规定的,按最新要求或规定办理)。
(八)开设保送课程
1、学校开设保送课程,进行专项辅导。
2、学校指导学生参加高校专项测试。
3、学校指导学生填写、寄送高校报名申请材料。
(九)上报审批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办理录取院校确认、审批、录取等相关手续。
四、附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或失去保送推荐资格:
(1)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
(2)干扰保送推荐工作正常进行者;
(3)有明确出国留学意向者。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需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
4、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规定不一致情形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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